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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发改委印发2021年禁塑工作方案,每季度公布红黑榜

202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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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长沙市出台关于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方案,本方案相对2020年工作目标更高,要求更严格,尤其在塑料销售和使用集中区域有更高标准措施,旨在以省会城市牵头作用,带动全省工作开展。

为保证长沙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期完成各项目标,现对2021年塑料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应对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及使用,推广相关替代品,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努力建设美丽长沙。

(二)基本原则

按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防治工作。推广使用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可降解塑料制品,强化政府监管力度、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1、继续完善长沙市2020年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工作,查漏补缺。

2、在2021年底前,部分地区和领域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提升。

3、全力推进长沙市可降解塑料制品产业链建设,努力打通绿色环保产业链,抓好重点项目落实与建设,做好细市场准入工作,规范市场秩序,全力打造具有长沙特色的联盟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

1、按照“权责对等”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新建、改扩建塑料生产项目,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对禁止类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2、禁止生产和销售部分塑料制品。依法对生产、销售禁止类塑料制品等开展执法工作,引导生产禁止类塑料制品的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工作。

(二)强化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管控

1、禁止和限制使用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1年底,长沙市建成区的商超、药店(含医院药房)、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次性塑料餐具。在2021年底前,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吸管和刀叉勺;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社会团体的食堂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

3)宾馆、酒店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在2021年底前,全市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可通过设置自助售卖机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1、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推进湖南省(暨长沙市)可降解塑料产业创新联盟工作,加快长沙市可降解塑料产品管理平台及产业链建设;定期发布可降解原料及制品报备企业名单,开展供需对接,推动相关替代产品的标准制定及快速检测。鼓励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与经销商家、终端消费者合作减少废弃量。鼓励电商、外卖平台给予执行禁限塑政策的商户进行减免、奖励等措施。

2、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在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含医院药房)、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如可降解环保袋自动售袋机;在餐饮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网购、物流等环节推广使用可降解材料包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长沙市发革委、生态环境局牵头,建立塑料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健全完善政策制定和调研机制。要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实化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

市直各部门、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

(三)加强政策引导

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评定评级工作。积极争取相关资金及长沙市相关鼓励政策对可降解塑料制品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回收利用等重点项目进行支持。

(四)强化督查检查

2021年每季度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合现场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以“红黑榜”形式在媒体进行公示。各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行业内及辖区的重点领域禁限塑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塑料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的企业法人及其行为列入失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