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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塑|绍兴市9部门联合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近日,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绍兴市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为重点,系统推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为建设美丽绍兴提供有力支撑。

《行动计划》围绕“ 禁限、推广、循环、规范”工作思路,重点从消费、流通、生产、处置等四个环节实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举措。 

在消费端

禁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禁限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限制使用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等专项行动。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等场所禁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在餐饮堂食服务和餐饮外卖领域禁限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在宾馆、酒店、民宿等禁限使用一次性易耗塑料制品。

在流通端

禁限使用快递塑料包装专项行动,以快递网点所产生的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为重点,在前期禁限工作基础上,到2022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到2023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在生产端

培育推广替代产品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淘汰类塑料制品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及库存消纳,着力培育发展替代材料新经济,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全面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到2023年底,可替代产品产能基本实现市内自给自足。

在处置端

实施循环利用、回收处置等专项行动,对可回收、可循环塑料制品,通过推行绿色设计、规范材料化利用、建立绿色物流体系、创新管理模式等手段,大幅提升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对低值塑料废物,通过增设回收设施、加强清理整治、加大其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

为确保《行动计划》有效落地,我市建立了专项机制,严格工作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曝光、约谈方式督促整改。同时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实施塑料制品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企业如有违规生产、销售等行为将列入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示。